說明:
一、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110年 9月 2日北區國稅政字第 1100010300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申請計畫及相關資訊可參閱該局原函若有相關疑義及未盡事宜,可電洽該局計畫何思霖承辦人(電話:03-3396789分機 1907)。
三、檢送旨案原函、申請簡章及相關申請表件各 1份(如附件)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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